當前位置:

關于做好2009年年終財務清理決算工作的通知


校內各單位:
    為了全面、系統地反映我校財務狀況,準確、及時地編報2009年財務決算報告,根據教育部直屬高校年終決算工作安排意見,結合我校財務管理實際,現將本年度財務清理決算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對各類撥款,保證到款及時入賬
    各單位應認真核對年度內各類財政性撥款、科研經費到帳情況,確保各項財政撥款及時到位、數字準確,科研經費到款及時入賬。
二、上繳各類收入
(一)清理上繳各種收入:包括本科生學費住宿費、研究生培養費、房屋租賃收入及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回收水電費收入等各類收入,凡有收入的單位請于12月28日前到計劃財務處結清各類收入。
(二)凡有上繳任務的承包單位及需辦理結算業務的收費單位,務必在12月31日前到計劃財務處辦理相關手續。
三、清理收費票據,保證學校收入及時到位
(一)各單位認真清理領用的收費票據,及時、足額上繳已收費用;
(二)繳銷領用的各種票據。要求各票據領用單位和領用人在12月25日前到財務處繳銷各類收費票據(包括已用和未用的)。
四、清理暫付款
(一)已經具備報銷條件而尚未報銷的暫付款,計劃財務處此前已向有關單位發出“報賬催款單”,并通過電話催報,請各單位負責人、科研課題組或項目負責人督促有關經辦人員于2009年12月25日前報賬核銷。
(二)確因特殊原因暫時無法報銷的暫付款須寫出書面情況說明及處理意見報計劃財務處。
(三)各單位合理安排各自的用款需求,凡屬2009年的各項支出報銷和借款及還款手續,必須在12月25日前辦理。
五、各項支出按預算執行
(一)凡今年已形成支出的項目,應在12月25日前辦理報帳手續,特別是學校安排的大型支出項目,如教育部修購項目、基建維修項目,應抓緊時間完成竣工決算、驗收、審計等工作,以便年終決算數能更真實地反映學校實際情況。
(二)具有經費分撥權的單位應保證經費及時下撥,使用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法合規使用。
(三)對于國家專項經費撥款,應按預算執行,修購資金、災后重建資金及其他項目支出應及時完成,減少財政資金結余。
六、校內、銀行轉帳業務
(一)各單位校內轉帳應在12月25日前辦理完畢。
(二)2009年12月25日以后不再辦理轉賬支票領用手續,各單位在25日后仍需辦理對外結算的,需有發票直接報賬。計劃財務處做好現金、銀行存款(含零余額銀行存款賬戶)等資金的清查、核對工作。
七、年終決算時間安排
    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0日計劃財務處停止對外辦公,集中處理銀行對賬、調整帳目和歸集報表數據、開設下年新賬等事項, 2010年1月11日開始正常辦理對外業務。
八、其他事項
(一)2009年的發票在2009年12月25日前未核銷的,務必在2010年3月底前報銷,否則過期作廢。
(二)年末計劃財務處結算工作量較大,敬請廣大教職工自行合理安排報銷時間,避免排長隊現象。
    年終財務決算工作是學校經濟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它集中反映學校一年來在教學、科研、產業、服務等方面的成果及效益,體現我校綜合實力及管理水平。請各單位加強宣傳、積極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來源 http://cwc.xidian.edu.cn/view.asp?operation=cwcnews&id=108